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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历史文化名村要保护提升

【信息时间:2013-10-27 16:04 阅读次数:
原标题:对历史文化名村要保护提升

  本报记者 陈玮

  “那些历史文化名村、自然生态特色村,要结合传统文化进行保护、开发农村旅游加以保护提升。”26日,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,省委常委、济南市委书记王敏表示,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一个模式,一刀切,而应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、农村区位条件、农民群众意愿,因地制宜,因村施策。

  王敏表示,除了历史文化名村,美丽乡村建设还应分几种类型:一是城中村和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,要按照城市建设管理要求,加快实现城市化改造,同时推进农民市民化;二是县城周边、城镇周边、工业园区周边的农村,可以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划进行规模化合并,建设新型农村社区,并纳入城镇化管理,实现就地城镇化;传统农业生产区内确定保留不动迁的村庄,要保持农村特色,进行局部翻新或改造提升。

  根据会议下发的《关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》征求意见稿,拟对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、拟发掘建成历史文化名村的保留村庄,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提出申请,报济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通过规划保护、提升,传承、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,打造乡村文化旅游产业。

(来源:齐鲁晚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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