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:取消开发商制度。住房开发与建设回归到过去的自主建房、集资建房、集体建房模式,土地税费由建房者直接与政府对接。开发商看似有竞争,实则是垄断,垄断权力在既得利益集团。
第二:充分利用好社会闲置土地。房产商总是把房价高归罪于地价高,我不完全赞成这个观点,但也有一定合理性。我现在想告诉发改委的是:中国城市闲置土地还很多,党政机关、科研院所、老国企的家属区、高等学校等等单位都有50年代、60年代和70年代的老宿舍,那些房子老、破、旧,占地又较多,如果允许这些单位以零土地使用金方式建房,再以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销售给无房职工及无房社会群众,会节约相当多的耕地消耗,地价也会降下来,房源一多,房价肯定会有反应。
第三:尽快进行全国城乡住房国情普查。这是我2009提给中央的建议,一直没有回应,这件事如果能做好,再把信息公开化,房价不存在调控不好的。如果怕信息公开侵犯私密,也有办法解决,除了把姓名隐去以外,其它都公开,群众只看看“某某某”的全部信息也好。
第四:房产税必须真实有效。重庆和上海现在试点的房产税与老百姓没任何关系,因为老百姓住不起那么高档、那么大的房子,要利用房产税调节就直接针对普通商品房。征税免征面积可以全民讨论,但税率必须有科学性和实用性,4‰至8‰的税率是哄鬼的把戏,就算升到5‰到10‰仍然只能哄鬼,怎么可能起到调控作用呢?现在恐怕连骗鬼都骗不成了。
我在思考:政府为什么有意把税率定得那么低呢?原因恐怕还是想保护富人,定得低就无效,一无效,大家就认为房产税不适合做调控工具,扔了也不可惜。搞不好,一失效反倒又推高房价,会再给地产商们留个口实,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。
请发改委的同志们考虑一下:房产税要么不推出,一定推出就要有效果,我在2009年就写了《民间房产税法草案》,早已经公布到网上,也寄给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。
如果承认中国房地产是个无解产业,最无奈也最好的办法是:就让房地产疯狂至死,死后再投胎也许会更好。